通知公告

【通知】关于启动上海医学院机关职能部处科级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作者:摄影:来源:上海医学院党委组织部发布时间:2019-10-21

医学各分党委、总(直)支、各附属医院、各单位、各部处:

部委市三方共建托管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迎来了上海医学院发展的春天。为了更好地理顺上海医学院机关职能部处各项管理服务职能,完善上海医学院治理体系,加强上海医学院治理能力建设,建立规范高效有序的机关干部队伍迫在眉睫。为确保机关治理能力建设与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同步推进,拓宽年轻干部视野,促进多岗位锻炼,经上海医学院党委同意,拟于近期推出部分上海医学院机关职能部处科级干部岗位,在上海医学院范围内启动2019年度干部校内挂职锻炼。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海医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在医学院机关职能部处设置20个左右科级挂职锻炼岗位。

挂职岗位不占设岗部处人员编制和科级岗位职数。

二、人选条件和资格

挂职正科岗位的,一般应具有正科岗位或相当工作经历,或在副科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符合中央下发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挂职副科岗位的,一般应具有副科岗位或相当工作经历,或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符合中央下发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选派挂职锻炼干部要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重点选派个人基本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管理干部和优秀青年骨干。近三年参加过学校青干班的人员,挂职锻炼视为重要的实践环节。

教学、科研、医疗等一线业务人员,可不受行政职级限制。

三、主要工作程序

1、下发通知(10月22日前)

经上海医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党委组织部行文下发相关要求。

2、组织推荐(10月29日前)

由二级院系各分党委、总(直)支、各附属医院分党委,依据文件要求,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推荐挂职干部人选1-2名,并填写《校内挂职锻炼组织推荐表》,于10月29日前报党委组织部(治道楼206室,电子版发送至 syzzb@fudan.edu.cn)。

3、资格审核和组织遴选(11月4日前)

成立资格审核和遴选工作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结合岗位适配度进行比选,研究提出建议人选。

资格审核和遴选工作小组由上海医学院分管组织干部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组织部部长和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组成。

4、党委研究决定(11月8日前)

由党委组织部将挂职干部岗位建议情况报上海医学院党委审议通过。

5、组织实施(11月15日前)

由党委组织部召开校内挂职干部与接收单位会议,落实相关工作事宜。

四、组织管理

1、挂职时间

干部校内挂职时间一般为一年。因工作需要提前结束或者需要延长挂职期的,需与党委组织部协商后,由派出单位党组织提出,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审批。

2、管理方式

干部挂职期间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接收单位部处长为挂职干部的培养责任人,可直接或委托副职指导其开展工作,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派出单位要保持与挂职干部的联系,关心挂职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教学、科研、医疗等一线业务人员参加挂职的,一周内可有一天时间回原单位工作。

3、相关待遇

挂职期间,挂职干部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待遇不变,不影响正常职称评定和参加校内外公开竞争性选拔等。挂职干部为中共党员的,应将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转往接收单位所在党支部,参加接收单位的党组织活动。

4、考核鉴定

挂职干部参加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接收单位要负责任地提出考核建议。挂职期满,由党委组织部会同接收单位对挂职干部实施考核,提出鉴定意见,鉴定材料存入干部工作档案,并报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备案。挂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

5、期满安排

干部挂职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

五、工作要求

1、上海医学院机关各职能部处要结合本部处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配备现状,提出本部处挂职岗位、职责及要求,并认真负责地落实带教工作。

2、各分党委、总(直)支、各附属医院党委要高度重视挂职干部的选派,把选派干部参加校内挂职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严格把关,认真推荐,加强联系。

联系人:陈莉李华

电话:54237129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21日

制图:实习编辑: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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