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院、平台:
经评审,上海医学院2013年秋季博士研究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人员名单已确定。本次获得资助的学生共12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期限、资助金额根据评审结果执行,详见资助证明(英文,单独出具)。
二、访学人员根据邀请信自行与外方导师协商确定出访时间,资助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4年5月31日。凡届时未能出访者,资助资格将自动取消,且不能再次申请该项目。
三、获得资助人员如申请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资助资格。已经执行该资助项目的人员,不得再申请该项目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四、资助经费可用于:往返国际旅费、访学生活补贴、住宿费等。专款专用,若有任何违规现象,按学校有关财务使用规定处理。
五、所获资助经费凭签证于5月31日前发放,访学结束后将往返机票(购机票发票)及相关票据交到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六、访学人员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及相关出国手续,签证时需要用到的资助证明,请到我办公室领取(治道楼302室)。
七、出访前,校内相关手续的办理,请遵循出国出境的申请流程。
八、访学人员应认真实施访学计划,回国前请下载、填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总结》(需外方导师给予述评)并附上往返登机牌复印件,访学结束后应按时回校并提交访学总结,将作为毕业证书发放的依据之一。
九、出访期间,访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